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实施本科生导师管理工作,加强导师对本科生的指导,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质量。根据学校“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”要求(附件1),结合学院本科生导师与学生互选管理办法(附件2)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高级职称教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,中级职称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6名。
2.未指导有毕业学生的教师原则上指导人数不超过3名;当年新进教师原则上指导不超过2名。
3.评为学校本年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(具体名单见附件3),可指导调增1名。
4.当年出国教师暂停指导学生1年;当年毕业论文答辩有学生未能一次通过的指导教师限额指导2名(具体将另行通知相关导师)。
5.当教务系统导师指导名额超规定指导人数时,请导师择优审核,对学生做好解释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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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