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专业:
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,本学期第20周为2022-2023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周,根据教务处本年度春季学期实习周安排相关通知及要求,学院将组织各专业开展以“服务乡村振兴”为主题的学生实践教学活动,现就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实践教学周活动目的
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题,鼓励大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,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,以“走社区、入乡村、访群众、进企业”为主要形式,开展以“专业实践、社会调查、公益服务”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,要求学生在“实践”、“考察”、“探究”、“想象”、“体验”、“反思”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,激发爱国“三农”情怀,了解乡村振兴之需,树牢社会责任意识,厚植“劳动精神”使命担当,提升劳动创新能力。
二、实践教学周活动主题
“医”启劳动淬炼成长,聚焦服务振兴乡村
三、实践对象及时间安排
对象:我院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各专业全体在读本科生
时间:实践周原则上安排在第20周(2023年7月3日—7月9日),如有特殊情况,可根据实际情况暑期统筹协调安排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丰富活动形式。聚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,结合专业特点和校外实践资源,以小组或个人为主体,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教学实践活动,如思政实践、专业调查、企业见习、社会实践、公益活动、志愿服务等。
2.强化实践管理。各专业需要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,制订实践计划、落实安全责任,选好实践负责老师,做好安全、应急预案,责任到人,确保实践活动平稳有序开展。强化实践教学考核评价,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。
五、材料提交要求
1.学生。参与实践教学周活动的同学,需于活动结束后2023年9月8日前,登录个人教务管理系统,通过“学生-实践教学”—>“大学生校外实践”栏目,提交“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信息登记表”(主要包含:实践主要内容、实践单位/地点、实践起止时间、实践主要收获及心得体会、对实践周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等,字数不少于500字)。并于9月8日前提交“yl34511线路中心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信息登记表” 电子版(见附件)至学院邮箱(344783414@qq.com)。
2.专业负责人。全面总结分析本专业实践教学周工作开展情况,于2023年9月22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提交实践教学周总结报告。
yl34511线路中心
2023年6月29日